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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4-24 15:10:24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417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罗代金主任受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及区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 聚焦建设全省经济强区、内江全域开放门户和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助推东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治蜀兴川内江实践东兴篇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