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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评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14:58:03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和《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评议方案》的有关要求,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司法局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评议时间

评议工作自2023年5月开始,至2023年11月底结束。其中:5月至6月上旬为准备动员阶段,6月上旬7月20日为调查阶段,7月下旬为评议阶段,8月至11月底为整改阶段。

三、评议内容

被评议单位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办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被评议单位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来信请寄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316363742@qq.com,来电请拨0832—2252252,来访请到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