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欢迎您的访问!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关于免去欧阳学梅等三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12:05:00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欧阳学梅等三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成兵的提请,内江市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欧阳学梅担任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文奇担任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新玲担任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629